汕職院助〔2020〕11號
關于做好我院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2020屆畢業生還款計劃變更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據學生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約定,貸款畢業生畢業后繼續升學的,可在畢業前3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還款計劃變更申請。目前2020屆學生已臨近畢業,為做好我院助學貸款2020屆畢業生還款計劃變更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助學貸款
(一)學生申請
貸款畢業生如符合相關條件繼續攻讀學位的,可向辦理高校助學貸款的高校提出申請還款計劃變更繼續由財政貼息。申請流程如下:
1、貸款畢業生考取專升本,需辦理還款計劃變更的,在6月30日前向原所在學系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還款計劃變更的貸款畢業生須在9月10日前登陸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提出貸款還款計劃變更并向學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材料2、3、4須經學系經辦員驗證、簽名并加蓋學系公章):
1)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還款計劃變更單(詳見附件2);
2)學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3)被錄取學校的學生證復印件或被錄取學校的就讀證明;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
(二)學系審批與提交
1、學系在收到高校助學貸款畢業生的還款計劃變更申請材料后,要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符合條件后,方可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還款計劃變更申請。
2、學系對已批準同意還款計劃變更申請的貸款畢業生,及時提醒并指導貸款畢業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貸款還款計劃變更申請。
3、學系將于在9月15日前完成還款計劃變更審核和資料提交工作,同時將學院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2020屆畢業生還款計劃變更匯總表(詳見附件1)連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還款計劃變更送審材料(共4份)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將附件1的電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發送至o_xszzzx@stpt.edu.cn。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貸款畢業生如符合相關條件繼續攻讀學位的,可向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縣級資助中心提出申請還款計劃變更繼續由財政貼息。申請流程如下:
(一)貸款畢業生考取專升本,需辦理還款計劃變更的,在7月31日前向當初辦理貸款的縣級資助中心申請就學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
(二)申請還款計劃變更的貸款畢業生須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提出貸款還款計劃變更并向辦理生源地貸款的資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計劃變更單;
2.學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3.被錄取學校的學生證復印件或被錄取學校的就讀證明;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
四、還款計劃變更學生的后期跟蹤
學系對已辦理貸款還款計劃變更的借款學生要繼續加強跟蹤管理,確保還款計劃變更學生按新的貸款貼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時還本付息。
學院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人:嚴儉宜,聯系電話:0754-83582561
地 址: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東湖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圖書信息大樓704)
郵 編:515078
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