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科學技術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汕職院科協)是學校教師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群眾組織,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的群眾團體,是學院黨委和行政領導聯系教師、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推動學校教育、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汕職院科協的宗旨: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堅持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提升能力建設為保障,以服務地區創新發展戰略為重點,為學院教育事業和科技工作服務,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務,促進學院與社會、科研與生產、科技與經濟的結合。團結全院科技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術道德規范,弘揚社會道德風尚,加強對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推動科學技術的繁榮與發展,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與提高,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學校建設示范性高職院校做貢獻。
第三條 汕職院科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基層組織,接受廣東省科學技術協會和汕頭市科學技術協會等的指導。承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方針,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第四條 汕職院科協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按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汕職院科協的主要任務:
(一)推動學術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跨系別、跨專業、跨領域的學術交流活動,促進不同學科(專業)間的交融發展。加強與其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地方政府及民間學術團體的交流合作。積極拓寬院內外的學術交流渠道,引導科技工作者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難點熱點問題,組織開展決策咨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二)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貫徹《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組織師生參加各項科技普及活動。整合大學生科普志愿者、學生科協等力量,深入社區、企業、農村、學校開展科普服務;提高師生以及社會公眾科學文化素質。
(三)舉薦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鼓勵老同志發揮“傳、幫、帶”作用,激勵年輕人快速成長。支持科技工作者加入學術團體,舉薦優秀科技人才參加科技獎項的評選表彰。及時反映學院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
(四)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傳教育。面向廣大教師和學生,組織開展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強化誠信意識和社會責任,弘揚高尚的科學道德,營造健康和諧的科研環境;
(五)指導學生科技實踐活動。指導大學生科協開展活動,鼓勵和引導學生崇尚科學,支持和組織在校生參加課外學術科技活動,指導學生參與科研工作,提升學生科技素質,培養科技后備力量。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承認《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科學技術協會章程》,并符合會員條件者,均可申請加入,經汕職院科協審核并批準后成為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汕職院科協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科技管理人員;
(二)品學兼優的在校大學生;
(三)成就顯著的汕職院校友,經本人同意,亦可吸收為汕職院科協會員。
第八條 凡承認汕職院科協章程,已參加院內各級科協所屬學會會員,為汕職院科協的當然會員。
第九條 掛靠在學院的各類學會和學院內的學術組織是汕職院科協的團體會員;大學生科協為汕職院科協的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權和批評權;
(三)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和取得相關資料;
(四)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科協幫助申訴和給予維護。
會員義務:
(五)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六)關心本科協各項建設,積極完成科協交辦的任務;
(七)積極參加本科協組織的各項活動;
(八)向本科協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一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汕職院科協委員會確認,即可退會。若觸犯刑律或嚴重違反汕頭職業技術學院規定、本章程,長期不履行義務、破壞或損害科協名譽的,經汕職院科協委員會決定,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二條 會員因工作變動,離開本單位,其會員資格自動取消,會員退休后,其會員資格保留一年。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汕職院科協實行民主辦會。汕職院科協會員代表大會是汕職院科協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由會員民主選舉。
第十四條 汕職院科協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汕職院科協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五條 汕職院科協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討論決定汕職院科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準汕職院科協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四)選舉汕職院科協委員會委員;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汕職院科協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代行相關職責,具體包括:
(一)執行汕職院科協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制定汕職院科協工作計劃,處理日常工作;
(三)組織學院科技人員開展各種活動;
(四)籌備組織召開下屆汕職院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 汕職院科協委員會選舉汕職院科協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根據主席提名,討論通過秘書長人選;汕職院科協委員會任期制為五年。
第十八條 汕職院科協委員會委員因退休或工作變動,離開本單位,或者學生委員畢業離開學院,其委員資格自動取消,其缺額在委員會任期內由委員會根據主席提名選舉增補。
第十九條 汕職院科協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掛靠在科研設備處,在秘書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科協日常工作。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
(一)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劃撥專項活動經費;
(二)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科協各種科技服務活動收入;
(三)社會或個人捐贈、資助;
(四)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條 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科協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有關財務規章制度。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汕頭職業技術學院科學技術協會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