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的公告
一、征集志愿資格線為:
(一)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依學考成績錄取”)
普通類:文化科總分140分。
體育類:文化科總分140分、體育術科170分。
音樂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文化科總分130分、音樂術科150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130分、美術術科150分。
舞蹈類:文化科總分125分、舞蹈術科150分。
廣播電視編導類:文化科總分140分、廣播電視編導術科185分。
(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3+證書”)
“3+證書”(專科)中職生:文化科總分85分。
“3+證書”(專科)退役士兵:文化科總分75分。
二、征集志愿考生范圍:
(一)凡參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的語文、數學、英語考試,且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總分(下稱“學考成績”)達到征集志愿資格線;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考生學考成績、術科統考成績達到征集志愿資格線,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參加“依學考成績錄取”征集志愿填報。
(二)凡參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且統一文化科目考試總分達到征集志愿資格線,并符合招生院校相關專業技能證書等要求,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3+證書”征集志愿填報。
三、志愿征集時間及辦法:
4月4日12:00-6日12:00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填報征集志愿。在規定的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的2小時內(4月6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繼續完成志愿確認。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志愿確認的,其志愿無效。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填報征集志愿。
四、征集志愿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