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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于做好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招生辦復審發布時間:2021-03-25瀏覽次數:10

            附件1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報名工作規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規定。

            1. 考生注冊

            考生報考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前,需先行報名注冊,時間為:20201028日~31日,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注冊網址為https://pg.eeagd.edu.cn/ks

            二、報名時間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111日~10日,其中考生網上報名時間:111日~6日,確認時間:116日~10日。

            擬參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的以下類型考生須按上述時間報名:

            1.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夏季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簡稱“3+證書”考試)考生(含報考高職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內職班應屆畢業生);

            3.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錄取(簡稱依學考成績錄取)的考生;

            4.高等學校單獨組織考試(含免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單招)、職教師資、殘障(單招)、消防救援(單招)等類型考生;

            5.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簡稱高職自主招生)及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轉段(簡稱高職三二分段)的考生。

            6.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錄取并于2021年進入高職階段學習(簡稱五年一貫制)的學生。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和報考方式。

            考生報名條件和報考地點按《關于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招〔202011號)執行。

            高考報名前,各地招生考試機構須提前在高考報名系統中審定轄區內各高中階段學校、報名點代碼,并在系統中按編碼規則上報各類屬性考生的規模數。考生屬性與考試科目之間關系說明見附1。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組織考生自行上網填報高考報名信息或在報名點(中學)集中填報。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錄取且2021年進入高職階段學習學生的確認工作由所屬高職院校負責。

            (二)考生報名基本流程。

            1.考生注冊。考生應先進入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s://pg.eeagd.edu.cn/ks),憑姓名、證件號注冊考生賬號,設置密碼,并綁定手機號。

            2.報名資格初核。報名前,考生應事先準備符合我省報考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含身份證、戶口簿、學籍學歷等材料),在所在中學或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報名資格初核。考生類型與所需報名材料清單見附2。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事先核準考生報考條件和材料,到報名點集體辦理報考手續。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須持報名材料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考手續。經初核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由報名點派發考生號。考生須提供真實的報名材料(含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材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嚴肅處理。

            3. 網上報名。憑考生號和注冊時設置的密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須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3),并按系統指引,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在內的報考信息、聯系方式、個人簡歷、家庭情況等),上傳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采集和上傳相片,并交納報考費。上傳的報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過2M,其中身份證要求上傳正反兩面、戶口簿要求上傳首頁、戶主頁、父/母親或監護人頁、考生本人頁,考生可提前準備好電子文檔,方便報名時上傳。

            4.確認報名。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還須在規定時間內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證、戶口簿、學籍學歷等證明材料到市縣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確認報名手續。確認報名手續包括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和核準報考信息、采集指紋等。具體報名辦法按《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實施細則》(見附4)進行。

            (三)考生號編排規則。

            我省高考考生號采用10位編制,其中第一、二位為地市碼;第三、四位為縣區碼;第五位為考生屬性碼,“1”代表普通類(物理),“2”代表普通類(歷史),“3”代表體育類,“4”代表藝術類,“6”代表單考單招類,“8”代表“退役士兵”類,“9”代表“3+證書”類;第六至十位為流水號,其中第六位為“9”的是隨遷子女考生。

            保送、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職教師資、殘障(單招)、高水平運動隊(單招)、高職自主招生、高職三二分段、依學考成績錄取、五年一貫制、消防救援(單招)屬于單考單招類型,不參加夏季高考統考,采用考生屬性為“6”的考生號報名。單考單招類考生如需參加統考或兼報其他科類考試,應使用相應屬性的考生號報名。

            四、特殊考生報名材料辦理與審核

            (一)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

            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高考報名前,應屆畢業生須提前辦理《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生學籍戶籍審核表》(見附5,簡稱《學籍戶籍審核表》);往屆畢業生須提前辦理《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6,簡稱《報名資格審核表》)。《學籍戶籍審核表》和《報名資格審核表》經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簽署意見為“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的,才能在我省正常報考,并填報本專科批次院校志愿;簽署意見為“僅限報高職院校”的,只能填報高職(專科)批次院校志愿。僅報考高職院校的中職學校畢業生(含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分段、“3+證書”、高職自主招生)無需填寫《學籍戶籍審核表》和《報名資格審核表》。《學籍戶籍審核表》和《報名資格審核表》辦理流程如下:

            1.考生辦理流程。考生注冊成功后,在網上填寫并打印《學籍戶籍審核表》或《報名資格審核表》后,應屆畢業生連同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提交所在中學集體辦理《學籍戶籍審核表》;往屆生攜帶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辦理《報名資格審核表》。

            2.中學審核。應屆畢業生所在中學負責《學籍戶籍審核表》內容的初核工作,包括核對《學籍戶籍審核表》信息與相關證件信息是否一致,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是否屬實等。審核完成后,由中學校長簽名,并蓋學校公章后,提交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

            3.縣區招辦審核。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根據考生提交的報考證明材料,審核《學籍戶籍審核表》和《報名資格審核表》,給出“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或“僅限報高職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報名”的審核意見并簽名蓋章。各地應充分利用學籍、戶籍數據進行核驗,審核結果在高考報名系統上提交,并及時告知考生。

            (二)隨遷子女考生。

            隨遷子女考生在高考報名前應提前辦理《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7,簡稱《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辦理流程如下:

            1.考生提交材料。考生填寫《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居住證、父母社保(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給所在中學進行資格初核。

            2.中學初核。中學負責對《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進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我省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經初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根據各市縣制定的隨遷子女高考報名具體工作流程,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不符合我省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所在中學應及早做好解釋和學生分流工作,引導學生盡早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尤其是藝術類、體育類、中職類等特殊類型考生,因考試時間較早,一旦錯過當地高考報名將無法安排考試。

            3.職能部門審核。各市縣根據本地隨遷子女審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數據聯審等方式,對隨遷子女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辦理《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蓋章等。審核結果應盡早告知考生。

            4.考生錄入信息。審核通過的隨遷子女考生應在網上預報名后,通過高考報名系統輸入《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相關信息。并在報名確認時,連同身份證、戶口簿等報名材料到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殘疾人考生。

            殘疾人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在高考報名系統上填寫相應的殘疾信息。根據《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規定,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考生可以申請在普通高考中佩戴助聽器、使用光學放大鏡、使用大字號試卷、延長考試時間、免除英語聽說考試等合理便利。辦理流程如下:

            1.考生申請。殘疾人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二代殘疾人證,填寫《殘疾人報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請表》(見附8)在高考報名時向報名點提出正式的申請,并按當地安排,由專家組進行現場確認和評估。無殘疾人證考生不能申請合理便利。肢體殘疾申請延長考試時間的考生,應在申請表中說明考生肢體殘疾的具體情況,是否影響書寫,必要時可附醫院診斷報告。

            2.市縣審核評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聯合殘聯、衛生等相關部門專業人員組成專家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和殘疾情況進行現場評估,形成《殘疾人報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專家評估表》(見附9)。

            3.結果告知。各市匯總所有考生申請表和評估表,填寫《殘疾考生參加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申請合理便利匯總表》(見附10),于20201125日前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考試招生一處)。省教育考試院將聯合省殘聯、醫療專家進行復核,最終審核結果由省教育考試院發文通知。

            (四)“3+證書考生。

             “3+證書”考試的報考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包括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內職班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證明報考,入學時由錄取高校審核畢業證原件,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的學生,不予報到和注冊。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報名。

             “3+證書”考生報名時須獲得相應職業技能證書,種類包括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證書”(簡稱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和人社部門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機構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頒發的21種職業資格證書、護理證書。退役士兵憑退役證可以報考。

            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和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考生,高考報名時,系統會自動關聯證書信息;未自動關聯的其他證書,由考生據實填寫證書信息,錄取前將核查是否屬實。未取得證書,但已報名參加20211月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考生,可先報名,并在春季高考填報志愿前取得證書,方可參加“3+證書”考試的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獲得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但未能通過高考報名系統核驗的考生,需于填報志愿前攜帶本人身份證、證書原件、復印件到地市招生辦辦理證書確認手續。退役士兵持身份證和退役證辦理相關手續。

            持人社部門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機構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頒發的21種職業資格證書、護理證書的考生(證書名稱可參見2021年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報考時須如實填寫證書名稱、證書號碼等信息,并上傳證書圖片。考生須對填寫證書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招生院校在錄取時須對職業資格證書進行核驗。職業資格證書不符合招生專業要求或未能通過核驗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建檔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和職業技能證書的復印件須放入檔案。

            (五)體育藝術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藝術校考類,下同)考生。

            體育藝術類文化課考試科目和普通類文化課考試科目一致。其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均可。

            藝術類專業術科考試分為省統考和校考。省統考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面試評分)的形式,分為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五個統考類別,藝術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不得兼報;其中,選報音樂類的考生,在音樂類(音樂學)專業統考、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統考、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三個統考類別選擇,這三個類別可以兼報。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

            藝術類考生報名時,需認真了解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相關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藝術類考生須憑《廣東省2021年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資格證》參加校考。

            五、考試費

            考生必須按規定交納考試費。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在網上交納文化科考試費。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考試費與高考文化科考試費一同交納,實行網上交費。

            六、考生信息采集

            考生信息是考生考試、填報志愿、投檔錄取、入學報到、電子注冊、學籍管理、學歷證書辦理的重要依據。考生信息錯漏可能導致考生無法正常考試、無法填報志愿、無法在教育部備案,畢業時無法獲得畢業證書等各種問題。考生信息采集應堅持基礎身份特征信息用設備和程序采集,人工填報信息應采用交叉核對,重復校驗的方式確保信息準確性。考生對所填報考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一)采集范圍。

            參加高考報名的各類考生均需按要求采集考生信息。

            (二)基礎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電子設備程序統一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統一采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指紋信息用指紋采集設備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臉特征信息數據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小程序采集。其他考生信息由考生登錄高考報名系統錄入。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GBK)的輸入法輸入,確實找不到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在報名確認時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正確姓名。

            (三)信息采集要求。

            1.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確保轄區內各報名點在報名工作開始前配置好身份證閱讀器和指紋采集設備,并認真組織系統測試和操作培訓。考生報名及現場確認流程見附15

            2.對網上報名階段無法正常采集并上傳相片的考生,工作人員須現場核查考生與身份證信息是否一致,并現場審核或重新采集相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中已經采集了指紋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復采集指紋信息。未采集指紋信息的,現場進行指紋信息采集。

            3.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報名點應打印出《廣東省2021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表》給考生核對確認,確認無誤后簽名,并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收回放入檔案內。

            4.報名結束后,報名點須將姓名中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系統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上報,由地級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匯總后統一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并按要求完成考生資格核驗、數據核準、統計等相關工作。

            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

            (一)申報范圍。

            在《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見附11)、《2021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見附12)中,凡信息點代碼欄未注明“不需采集”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類型,均在普通高考報名時申報。

            (二)申報材料。

            符合有關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201110日。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

             1.烈士子女(非軍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請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結婚證、烈士證明書、撫恤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取消臺胞及臺胞子女在我省就讀相關證明事項的通知》(粵府臺發20183號)要求,參加普通高校統一考試,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之一的臺胞,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口簿》的臺胞子女(籍貫為臺灣),在辦理高考照顧錄取手續時,需提供上述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參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時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出現役證需復印封面及內頁。

            (三)資格審核。

            1.初審。各市招生辦對申報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復印件進行初審,并于1125日前將經初審通過的考生信息錄入系統。當考生符合多項資格時,在系統中可以多選,并按本、專科層次選擇高分項輸入。

            2.復核。各市招生辦錄入完成后在網上打印出《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復核表》(見附13)、《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條件資格考生備案表》(見附14),并按附1314表中名單順序分別整理申請加分資格、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每份復印件上須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簽署核準人姓名和日期)。附13表加蓋公章后連同相關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于1129前報送省招生辦復核,附14表及相關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各市招生辦核準備案。

            3.公示。省招生辦復核后,將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年底,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能獲得相關加分資格。

            (四)另行采集類型。

            1.軍人子女(含軍人烈士子女)考生。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干〔2013138號)規定,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軍人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政策并申請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由駐粵部隊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進行初審并負責將本單位參加高考的軍人子女名單(考生號、姓名、性別、優待類別)和相關證明材料匯總在規定時間直接報省軍區政治部干部處,由省軍區政治部干部處審定后匯總造冊報省招生辦公室。省招生辦將根據省軍區政治部干部處審核結果,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通過審核的加分資格考生名單。

            2.“三僑生”、少數民族考生。

            省招生辦將繼續聯合省僑辦、省民宗委對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進行核準確認,以保證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的公平公正。三僑生的資格審核工作按《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三僑生”證明辦理工作的通知》(粵僑辦函〔20202號)要求執行。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廣東省民族宗教委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粵民宗規〔20171號)要求執行。

            八、體檢

            (一)所有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應參加普通高考體檢。

            1. 時間安排。普通高考體檢時間為高考報名后至2021228日。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須于2021315日前完成體檢數據上報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參加2021年春季高考高職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復檢時間安排在31日至7日期間,復檢后需修正數據的,須于315日前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僅參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復檢時間安排在611日至13日期間,復檢后需修正數據的,須于611日至21日期間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2. 2021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體檢工作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九、建檔

            (一)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考生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后,要組織專人做好考生電子檔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建立電子檔案的要求和標準,準確錄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體檢情況,并確保電子檔案準確無誤。

            (二)建立考生紙介質檔案。

            應屆生和往屆生紙介質檔案由必備材料和補充材料兩部分組成。

            1.必備材料:

            1)高級中等教育學籍檔案;

            2)廣東省中學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學生每學年的自我鑒定等,此表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制);

            3)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4)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復印件;

            5)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表;

            6)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體格檢查表;

            7)廣東省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考核成績登記表或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或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

            8)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9)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補充材料:

            10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3+證書考生用)

            11)單位或居委會的證明、鑒定;

            12)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審核表;

            13)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生學籍戶籍審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畢業生用);

            14)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生資格審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往屆畢業生用);

            15)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隨遷子女考生用);

            16)地級市僑辦核發的“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身份證明”;

            17)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專業考生體檢表(填報有關院校特殊專業考生用);

            18)符合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錄取新生有關照顧政策的獎狀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其他證明學生獲獎情況的相關材料。

            19)退出現役證復印件(退役軍人用)。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紙介質材料必須包括(1-9項內容,其中第3項按《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粵教研〔200610號文)的有關要求執行;其他社會人員的紙介質材料包括上述(4)、(5)、(6)、(7)、(8)、(9項目內容;報考3+證書考試的退役軍人紙介質材料包括(4)、(5)、(6)、(8)、(9。有其他檔案材料的可同時提供。

            凡屬于復印件的材料,須由檢驗員簽名、寫明日期,加蓋地級市招生辦公室公章。

            (三)建立考生檔案的具體要求。

            12021年考生檔案須添加“廣東省××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檔案材料目錄”清單,并在目錄每一項表格后面加空括號。有材料的在清單中相應括號內打“√”,并將檔案材料按序裝訂成冊。

            2.各縣()招生辦、報名點(中學)在考生檔案材料上簽署意見和結論時,應對考生高度負責,必須用詞準確、文字規范。如需對考生的某方面內容進行特殊說明,可另加附頁。

            十、其他要求

            (一)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考〔201918號),2021年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7月前,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并取得高中畢業學歷,才能正常進行錄取和入學。其他高中階段學校應屆畢業生,也需取得高中階段畢業學歷,才能正常進行錄取和入學。

            (二)考生提交各種報考資格證明材料時,須確保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證明的,何時發現,何時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規定由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如國家對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及其它方面有新的規定和要求,將按國家的新規定執行。


            附:1.考生屬性與考試科目之間關系的說明

            2.考生類型與報名材料對應表

            3.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4.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

            5.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生學籍戶籍審                               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填寫)

            6.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核表(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往屆生填寫)

            7.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隨遷子女考生填寫)

            8.殘疾人報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請表

            9.殘疾人報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專家評估表

            10.殘疾考生參加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申請合理便利匯總表

            11.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

            12.2021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

            13.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復核表

            14.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條件資格考生備案表

            15.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簡要工作流程



            1

            考生屬性與考試科目之間關系的說明


            考生

            屬性

            考試類型

            文化科(統考)

            術科

            (統考)

            其他

            必考

            科目

            首選

            科目

            再選

            科目

            普通類

            (物理)

            普通統考

            語文、數學、外語

            物理

            四選二

            普通類

            (歷史)

            普通統考

            語文、數學、外語

            歷史

            四選二

            體育

            普通統考

            語文、數學、外語

            物理或歷史

            四選二

            體育術科

            藝術術科校考

            藝術

            普通統考

            語文、數學、外語

            物理或歷史

            四選二

            音樂,美術,書法,舞蹈,廣播電視編導術科統考

            藝術術科校考

            單考

            單招

            保送,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職教師資,殘疾障礙,高水平運動員(單招),高職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依學考成績錄取、五年一貫制等

            無(注:若單考單招考生需兼報其他科類考試,請使用相應考生屬性的考生號)

            退役

            士兵

            3+證書統考

            語文(3+證書),數學(3+證書),英語(3+證書)

            所有證書(含退役士兵)

            3+證書

            3+證書統考

            語文(3+證書),數學(3+證書),英語(3+證書)

            所有證書(不含退役士兵)

            注:四選二指從高中學業水平選擇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考2門。

            2

            考生類型與報名材料對應表


            序號

            考生類型

            考生報名材料

            基礎材料

            補充材料

            1

            身份證號44開頭的廣東戶籍考生

            1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戶口簿

            2往屆畢業生: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

            3同等學力人員:身份證、戶口簿初中畢業證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2

            引進人才子女考生

            廣東省人才優粵卡

            3

            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子女考生

            駐粵部隊現役軍人身份證明

            4

            身份證號非44開頭的廣東戶籍考生

            應屆畢業生:《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生學籍戶籍審核表》


            往屆畢業生:《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核表》


            5

            隨遷子女考生

            身份證、戶口簿、《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往屆畢業生提供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

            6

            香港澳門學生

            1.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3.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證明或高中畢業證

            7



            臺灣學生

            1.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2.《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3.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證明或高中畢業證

            8

            外國僑民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2.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證明或高中畢業證

            9

            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考生

            身份證、戶口簿憑學籍數據名單報考

            10

            內地西藏新疆中職應屆畢業生

            身份證、戶口簿憑學籍數據名單報考


            11

            高校少年班數學

            英才班

            身份證、戶口簿憑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考

            注:1.高考報名系統要求上傳考生報名材料,掃描件格式支持JPG/PNG/PDF格式,大小不超過2M

            2.身份證要求掃描人像面(正面)、國徽面(反面)。港澳居民身份證、通行證、居住證以及臺灣居住有效居住證明、通行證、居住證等其他身份證件參照執行。

            3.戶口簿要求掃描首頁、戶主頁、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頁、考生本人頁。

            4.《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生學籍戶籍審核表》《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核表》《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在系統中填報,不用掃描上傳。

            3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愿報名參加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試中 “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器材或幫助”、“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試或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規定的違法行為,愿意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法律、規定和守則,承諾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將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規定,按要求和程序辦理報名手續,不弄虛作假,不偽造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含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等)。如有違反,自愿接受相關規定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員的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身份識別設備、金屬探測儀等考場管理設施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和違禁物品檢查,自覺維護考試公平,遵守考試紀律,做到誠信考試、守紀考試、文明考試。

            四、本人已認真核對報名個人信息,并確認本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202011月    日

            4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報名實施細則


            為規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下同)報名流程,確保考生電子檔案真實準確,特制定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我省普通高考報名采取網上注冊報名加確認方式。報名前,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預先做好中學代碼、報名點代碼、報名點規模的審定確認工作。報名前,考生需通過普通高考報名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報名時,考生憑報名點(中學)派發的考生號,以及注冊時設置的密碼登錄報名系統,了解報考須知,簽訂《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報考信息,按要求采集和上傳相片,并交納報考費,然后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確認報名時間內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報考信息、采集指紋和打印報名校對表。相片上傳不成功的考生,可在確認報名現場補攝像。

            第二條 報名開始前,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點(中學)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核。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發考生號,然后在普通高考報名系統上錄入相關信息。具體做法是:考生先通過報名點讀取身份證信息并派發考生號后,根據派發的考生號和注冊時設置的密碼在網上自行錄入其他基本信息、報考信息、個人簡歷、家庭情況,上傳報名材料。基本信息內容包含政治面貌、考生類別、畢業中學、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個人特長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相關信息等;報考信息包含考試科目、術科考試形式及項目、職業技能證書信息等。上傳的報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過2M,其中身份證要求上傳正反兩面、戶口簿要求上傳首頁、戶主頁、父/母親或監護人頁、考生本人頁,考生可提前準備相關電子文檔,方便報名時上傳。報考“3+證書”類考生須在基本信息中如實填寫畢業學校及專業。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書面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在網上錄入的所有漢字信息采用簡體中文。報名結束后,報名點(中學)應將姓名中無法錄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后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由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匯總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第三條 報考類別分為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體育類、藝術類、單考單招類、退役士兵類及“3+證書”類共七大類。其中,藝術類包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藝術校考類單考單招類是指報考高校單獨組織考試(含免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單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職教師資、殘障(單招)、高職自主招生、高職三二分段、依學考成績錄取、五年一貫制和消防救援(單招)的考生。單考單招類考生不參加夏季高考統考,采用考生屬性為“6”的考生號報名。單考單招類考生如果要兼報其他高考類別,則派發其他相應屬性的考生號,并要求考生報名時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

            第四條 考試科目采用“3+1+2模式,其中“3”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一考試科目,“1”為在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的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2”為在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簡稱四選二,下同)普通類(物理)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四選二。普通類(歷史)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和四選二。體育類考生考試科目為:在普通類(物理)或普通類(歷史)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體育術科。藝術類考生(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藝術校考類專業)考試科目為:在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藝術術科。外語選考語種為英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中的一門。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參加英語聽說考試,英語聽說考試單獨進行。

             “3+證書”考試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第五條 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s://pg.eeagd.edu.cn/ks

            第六條 考生須憑身份證、戶口簿和相關報考證明材料到規定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指定的報名點(中學)領取考生號,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手續。

            第七條 考生進入網上報名網頁,須認真閱讀報名流程、《考生須知》和《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閱讀完畢并確認后,才可繼續填報其他信息。

            第八條 考生須妥善保管好本人的系統賬號和密碼,以便在確認報名資格時修改個人資料、填報志愿、查詢考試成績、查詢錄取結果等后續環節使用。考生在注冊時須準確綁定個人手機,用于高考成績、填報志愿驗證碼、錄取結果等各種信息的接收和確認。

            第九條 考生須按規定交納考試費。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交納考試費。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考試費與文化課考試費一并在網上報名時交納。考生根據選考科目,按系統操作指引進行交費。

            第十條報名點(中學)須認真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工作人員根據考生提供的考生號核查是否為該考生的資料,是否已正常采集相片、指紋(有需要的地市),并已交費,核查無誤后在系統進行提交確認,并打印出該考生的報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員現場核驗考生身份,并采集相片。在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已經采集了指紋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復采集指紋信息。未采集指紋信息的,現場進行指紋信息采集。

            第十一條 考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要認真逐項核對本人報名信息表中的內容,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應/往屆、選擇考科目、選考外語語種、聯系電話等關鍵信息。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認真核對術科統考(含考試項目)或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GBK)的輸入法輸入,確實找不到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在報名確認時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正確姓名。如果核對時發現有錯誤,請考生在報名信息表上用筆更正,再交給報名點(中學)工作人員修改,并重新確認和打印。為避免報考信息錯誤影響填報志愿和錄取,考生應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報考信息核對無誤后,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第十二條 考生須認真閱讀《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名確認。

            第十三條 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試與錄取管理、入學電子注冊、畢業證書頒發都以考生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為依據。考生對所填報考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錄入的信息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四條 高考報名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組織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報名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安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轄區高考報名工作的整體組織與協調,監控各縣(市、區)報名工作的進程,處理個別遺留問題。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報名點(中學)報名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各類信息采集工作的實施,以及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或中學提供上網環境與便利,并監控各報名點(中學)的工作進度,聯合公安等部門審查考生報考資格,處理遺留問題。考生所在中學負責審核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各報名點(中學)負責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報名,監控考生報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進度,幫助考生解決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并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5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應屆畢業生

            學籍戶籍審核表

            (本表適用于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填寫)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考生號


            聯系電話


            考生戶籍所在地

            省      市     縣(市、區)           

            考生戶籍遷入我省時間

            年       月       日

            /母親是否為廣東戶籍


            /母親姓名


            /母親身份證號


            /母親戶籍地


            考生學籍所在學校

            省      市                                     (學校)

            考生學籍號


            具有廣東省高中學籍時間


            個人簡歷(從高中階段起)

            起止時間

            實際就讀學校

            高一



            高二



            高三



            (以上資料由考生本人填寫)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中學審查意見

            縣(市、區)

            招生辦公室意見


            (  )該生所填學籍和實際就讀信息真實,符合學籍管理規定。

            (  )該生所填學籍和就讀信息與實際不符。

            (  )其他:

            校長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

            (  )僅限報高職(專科)批次院校。

            (  )不同意在我省高考報名。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常住戶口簿復印件。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為廣東戶籍的,附相應戶口頁。


            注:1.表中父/母親也可以是法定監護人,如考生父母親有一方為廣東戶籍的,將其姓名、身份證號、戶籍信息填入相關信息欄;如考生父母(法定監護人)均非廣東戶籍,可以不填相關信息欄。

            2.在中學集體報名的考生填寫本表信息后,連同戶籍證明材料,交所在中學初核。在縣(市、區)招生辦報名的考生,填寫本表信息并經所在中學審核學籍和就讀信息后,連同戶籍材料提交縣(市、區)招生辦審核。考生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戶籍材料,并確保所填信息與證明材料一致。

            3.“中學審查意見”欄寫“該生所填學籍和實際就讀信息真實,符合學籍管理規定”、“該生所填學籍和就讀信息與實際不符”或其他情況,簽名蓋章。

            4“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意見”欄填寫“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或“僅限報高職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報名”,簽名蓋章

            5.本表及附件應裝入考生檔案。



            6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往屆畢業生

            報名資格審核表

            (本表適用于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往屆生填寫)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考生號


            聯系電話


            考生戶籍所在地


            戶籍遷入我省時間


            高中畢業學校

            省(自治區、直轄市)  

            畢業證書編號


            高中畢業時間


            (以上資料由考生本人填寫)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意見


            (  )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

            (  )僅限報高職(專科)批次院校。

            (  )不同意在我省高考報名。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常住戶口簿復印件。

            2.高中畢業學歷材料。

            注:1.考生填寫本表信息后,連同戶口簿、學歷相關材料提交縣(市、區)招生辦審核。考生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戶籍、學歷證明材料,并確保所填信息與證明材料一致。

            2.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考生所填信息和相關證件材料,結合高考報名條件,給出審核意見“材料已核,同意報名高考”或“僅限報高職(專科)批次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報名”,簽名蓋章

            3.本表及附件應裝入考生檔案。


            7

            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


            考生姓名


            性別


            籍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學籍號


            考生戶口所在地省市


            地址


            考生現在居住地省市


            住址


            個人就學情況

            初三

            起止日期

            就讀學校

            參加中考地市

            學籍所在地





            起止日期

            就讀學校

            學籍所在地

            高一




            高二




            高三




            父母情況

            父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


            現在居

            住地址


            聯系電話


            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是否參保

            參保地市

            起止時間

            辦理居住

            證情況

            辦理地市

            起止時間






            母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


            現在居

            住地址


            聯系電話


            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是否參保

            參保地市

            起止時間

            辦理居住

            證情況

            辦理地市

            起止時間






            (以上資料由考生、父母本人填寫)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縣(市、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意見

            縣(市、區)

            住房或國土管理部門意見

            縣(市、區)

            公安局(分局)意見

            縣(市、區)

            教育局意見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1. 已建立集中統一管理審核機制或“網上”電子數據比對審核機制的地市,由地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相關部門反饋的電子數據比對結果統一加蓋公章認定。

            2. 審核中需考生及其父母提供的證明材料,請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8

            殘疾人報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請表

            考生姓名

            考生號

            殘疾類型

            殘疾級別





            考生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考生殘疾人證件號碼



            申請的合理便利

            請在對應的方框內勾選(可多選)

            1.□使用盲文試卷使用大字號試卷使用普通試卷

            2.□免除英語聽說考試  □免除非英語外語聽力考試

            3.□攜帶盲文筆攜帶盲文手寫板攜帶盲文打字機

             □攜帶電子助視器□攜帶照明臺燈  □攜帶光學放大鏡  

             □攜帶盲杖     □攜帶盲文作圖工具 □攜帶橡膠墊

            4.□佩戴助聽器佩戴人工耳蝸

            5.□使用輪椅攜帶助行器攜帶特殊桌椅

            6.□延長考試時間

            7.□需要引導輔助

            8.□需要手語翻譯

            9.□優先進入考點、考場

            其他

            如有其他便利申請,請在此欄內填寫

            備注:屬于肢體殘疾的,應說明肢體殘疾的具體情況。

            申請人/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簽字:

            (法定監護人簽字的請說明情況,并提供監護人的相關有效身份證件、聯系方式等)

            期:

            9

            殘疾人報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

            合理便利專家評估表

            考生姓名

            考生號

            殘疾類型

            殘疾級別





            考生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考生殘疾人證件號碼



            考生申請的合理便利

            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共項。

            1.□使用盲文試卷使用大字號試卷使用普通試卷

            2.□免除英語聽說考試 □免除非英語外語聽力考試

            3.□攜帶盲文筆攜帶盲文手寫板攜帶盲文打字機

             □攜帶電子助視器□攜帶照明臺燈  □攜帶光學放大鏡  

             □攜帶盲杖     □攜帶盲文作圖工具 □攜帶橡膠墊

            4.□佩戴助聽器佩戴人工耳蝸

            5.□使用輪椅攜帶助行器攜帶特殊桌椅

            6.□延長考試時間

            7.□需要引導輔助

            8.□需要手語翻譯

            9.□優先進入考點、考場

            其他:

            專家組意見

            同意 、 、等,共項合理便利。

            不同意其余項申請,理由是:



            體檢醫生:

            當地招辦:




            (加蓋公章)

            當地殘聯:




            (加蓋公章)

            10

            殘疾考生參加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

            申請合理便利匯總表

            市招生辦公室(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考生號

            姓名

            殘疾證號

            申請合理便利內容




































            注:本表電子版發送到郵箱gzc1@eeagd.edu.cn

            11

            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

            信息采集分類表


            加分信息分類

            本科

            加分

            專科加分

            信息點

            代碼

            說明

            臺灣省青年(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5

            5

            15


            臺胞子女考生(籍貫為臺灣的廣東省戶籍考生)

            5

            5

            16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5

            5

            31

            考生號第5位為“8”的不需采集

            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

            5

            5

            32


            在服役期間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5

            5

            33


            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

            20

            20

            42





            12

            2021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


            優先錄取信息分類

            信息點代碼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41

            殘疾人民警察考生

            51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

            52

            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53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71(不需采集)

            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漢族考生

            72

            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原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考生

            91(不需采集)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81


            13

            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復核表


            市招生辦公室(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考生號

            姓名

            信息點代碼

            加分信息分類

            考生類別

            備注





















































































            市招生辦聯系人:                         電話:



            附件14

            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

            優先錄取條件資格考生備案表


            市招生辦公室(蓋章)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考生號

            姓名

            信息點代碼

            優先錄取信息分類

            備注





























































            注:此表由市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

            15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簡要流程

            備注:隨遷子女高考報名具體工作流程,由各市縣根據隨遷子女報考實際制定、公布。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確認流程


            附件2

            只能報考高職(專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單匯總表


            市招生辦公室(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考生號

            姓名

            備注(原因)

















































            說明:本表由各市招生辦公室匯總后于20201120日前將電子版發送到郵箱gzc1@eeag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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