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主創業、應征入伍有這些優惠政策
4月,教育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月活動,重點宣傳黨中央、國務院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部署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各地和各高校促進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自主創業、參軍入伍、權益保障等方面出臺的政策措施。昨天,我們介紹了普通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政策(←點擊藍字可查看詳情),今天我們接著來了解普通高校學生自主創業、參軍入伍政策,有創業計劃或想投身軍營的同學不要錯過哦~
普通高校學生自主創業政策一覽
海報文字版如下
一、稅收優惠政策
1.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可按規定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最高可上浮20%,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對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費政策;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3.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可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總額的10%。對10萬元及以下貸款、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財政按規定給予貼息。
4.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程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向當地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和經辦銀行提交擔保和貸款申請,符合相關擔保和貸款條件的,與經辦銀行簽訂創業擔保貸款合同。
三、資金扶持政策
5.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6.求職創業補貼:對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7.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8.享受培訓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四、工商登記政策
9.簡化注冊登記手續:創辦企業,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多證合一”。
五、戶籍政策
10.取消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創業服務政策
11.免費創業服務: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
12.技術創新服務:各地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
13.創業場地服務:鼓勵各類孵化器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創業給予租金補貼。
14.創業保障政策: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畢業后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七、學籍管理政策
15.折算學分:各高校要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成學分。
16.彈性學制:學校可以根據情況建立并實行靈活的學習制度,可放寬學生修業年限,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普通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政策一覽
海報文字版如下
一、優先征集政策
1.大學生入伍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考、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大學生參加體檢開辟綠色通道。高校新生應當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在學校所在地參加應征,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
2. 報名網址:全國征兵網
https://www.gfbzb.gov.cn/
3. 報名時間:
上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當年2月10日;女兵:當年1月1日至當年2月10日
下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當年8月10日;女兵:當年7月1日至當年8月10日
二、學費資助及優待政策
4.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5.入伍大學生按規定享受優待政策,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批準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
三、升學優惠政策
6.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約8000人,并向“雙一流”建設高校傾斜。
7.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8.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9.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前提下,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或根據意愿入讀成人本科,自2022年專升本招生起執行。
四、復學政策
10.高校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11.經學校同意,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12.退役復學后免修軍事技能等課程,可直接獲得學分。
五、在部隊選拔培養政策
13.符合條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入伍,服役期間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選拔為提干對象。
14.參加全軍統一考試,錄取到有關軍隊院校學習。
15.優先選取士官。
16.參加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六、退役后技能培訓政策
17.面向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和學分銀行制度,建立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機制,按規定享受培訓資助。
七、退役后就業服務政策
18.退役后一年內,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可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
19.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20.鄉鎮補充干部、基層專職武裝干部配備時,注重從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招錄;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可以報考面向服役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
21.教育部在“24365校園招聘服務”活動中開辟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專區,暢通求職就業渠道。
來源 |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動員征集局、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
文案來源:廣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