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實習實訓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2019-2020學年度春季學期延期開學的通知》(汕職院防疫辦〔2020〕2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院疫情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機構
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外學生實習實訓管理,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林育青
副組長:萬松鑫
成 員:各系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技能實訓中心。
辦公室主任:萬松鑫
辦公室成員:陳榕鄭木德 葉鎮振 陳奕
鐘長藝黃丹鄭雷雷 陳燕虹
二、疫情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
提高政治站位,重視實習學生管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技能實訓中心下發了《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院學生實習實訓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落實對學生實習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系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將全部在校外實習實訓的學生納入管理范圍,列為重點關注對象,杜絕出現“管理盲區”。建立院、系、專業的三級實習管理體系,指定專人負責實習學生疫情防控的管理工作,通過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對學生假期實習實訓情況進行摸排核查,做好學生實習動態管理臺賬,切實掌握學生實習實訓的時間地點、工作生活環境、安全防護措施等情況。對于在外實習實訓的學生實行“日報告”制度,每天上午十點之前,各系將正在實習學生的情況,按《廣東省大中專學校疫情防控期間學生校外實習培訓情況日報表》要求,報告技能實訓中心匯總后按程序上報省教育廳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實習實訓監管
系各級實習管理負責人、實習指導教師要密切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積極協調實習單位共同做好學生實習管理,并嚴格服從當地疫情防控安排。
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要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方式,對實習實訓學生加強健康教育,嚴格控制外出活動,與實習單位共同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對經學院批準自行在外實習的學生,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要及時與家長溝通聯絡,實時掌握其目前實習工作生活動態;對準備更換實習單位等暫未開展但計劃將于近期開始實習的學生,要立即與學生對接,指導學生延期參加實習活動。
在疫情持續期間,涉及車站、商超、酒店、展館等人員密集、流動性強的公共場所的實習,一律停止。
各學系對目前正在疫區進行實習的學生,要教育學生遵守疫區人員流動的管理規定,待相關條件允許后才可返回;對正在非疫區進行實習的學生,要引導學生在疫情持續期間盡量留在原地不動,待疫情結束后再返回;對堅持要求返回的學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護準備,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覺嚴格居家隔離,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三)加強聯防聯控
各校外實習基地、集中實習點要選聘負責人,購置體溫表、口罩、消毒劑等物品,用于對實習學生的安全防護和身體檢測。負責人要建立名冊,對正在實習的學生每日檢測身體狀況,對出現疑似癥狀的,要及時有效處理,并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和當地有關部門。
(四)做好心理疏導
各系組織好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通過網絡、電話、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實習學生及時推送科學防控疫情的信息,開展健康教育,引導理性認識疫情及防控措施。
對由于疫情防控導致的原有實習安排發生改變的情況,各系要科學更新完善實習考核評價方式方法,充分考慮疫情防控需要,與實習單位妥善溝通,解決好學生實訓實習中因疫情防控帶來的各種問題,保證學生的各項利益,消除學生的焦慮情緒。
三、各系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工作
各系對照上述疫情防控期間實習實訓管理的工作要求做好實習管理。對于有1月22日后外出長時間乘坐密閉交通工具的實習學生,通過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務必督促其在所在地隔離,不要外出。
對于實習提前結束以及參加實習但目前正在假期尚未返回實習單位的學生,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告知學生盡量待在原地,不要外出;如實習單位要求近期返回,且學生堅持要求返回的,要告知學生家長相關情況,家長同意學生返回的,要告知學生必須嚴格服從所目前在地和實習單位所在地疫情防控安排。
加強對學生各類實習進行跟蹤監管,實時掌握實習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登記和存檔,實習過程中,如果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逐級匯報。各學系要落實學生實習跟班負責老師加強對正在實習學生的跟蹤聯系與管理,請各系實習聯系負責人加入微信群“汕職院實習管理工作群”,并分別于2月15日和2月24日各提交一次《2020年上半年系學生實習信息采集表》到技能實訓中心。疫情結束后,各系在本學期組織開展學生實習工作前,務必先報技能實訓中心備案。
技能實訓中心
2020年2月5日